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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
自动化工程学院教学仪器管理制度
发布时间:2023-03-06  点击量:
 
1.教学仪器设备只用于实验、实训教学和科研实验,一般不作他用。
2.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负责对其进行技术检查、校验、维护、维修,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可用,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的班级下课后,要及时检查其所用设备的完好程度,并做好记录。如需要联系有关专业维修人员,要及时联系并协助维修。
建立必要设备档案,内容包括说明书、合格证、电路图、装配图、附件清单、装箱单、光(软)盘、维修、巡视、检查记录等。
3.严格仪器设备的领用、借还手续(领用、借还时要有当事人签字),作到帐目清楚、手续完备。
4.仪器设备借用时,要检查是否完好,交还时,也要检查是否完好。如发现有损坏或者缺件时,要追查责任,落实到人(如落实不到责任人,使用班级负责)。
教学仪器设备包括器件、导线、连接线等材料只作为教学专用,不得擅自折断、损坏或用做其他用途。
不得将教学仪器设备包括器件、导线、连接线等材料带出实验、实训区。
严禁更改教学仪器设备的设置,不得有破坏教学仪器设备的行为,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,导致教学仪器设备损坏者,要追究当事者责任(如不能落实到人,上实验、实训课班级的全体人员负责)。
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,按学院《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办法》处理。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基地设施的行为,对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教学仪器设备的行为,除赔偿相关费用外,参照《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。
5.未尽事宜按照《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 
 
 
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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